ICS 03.080.20 CCS A 01 江 DB36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36/T 1581-2022 养老机构老年人精神慰藉服务规范 Psychological consolation service specifications of nursing institutions for the elderly 2022 - 05 - 30 发布 2022 - 07 - 01 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6/T 1581—2022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原则 .............................................................................2 5 基本要求 .............................................................................2 6 服务内容与要求 .......................................................................3 7 服务流程 .............................................................................4 8 服务评价与持续改进 ...................................................................6 附录 A(资料性) 老年人心理状态初评量表 .................................................7 附录 B(资料性) 焦虑自评量表(SAS) ....................................................8 附录 C(资料性) 老年抑郁量表(GDS) ....................................................9 附录 D(资料性) 老年人心理状态评估量表 ................................................11 附录 E(资料性) 简易智力状态检查量表(MMSE) ..........................................13 附录 F(资料性) 老年人满意度调查问卷 ..................................................15 参考文献 ..............................................................................16 I DB36/T 1581—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地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毛炜翔、周悦梅、吕雪、曾建华、刘茜、冯欣、胡啸宇。 II DB36/T 1581—2022 养老机构老年人精神慰藉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服务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原 则、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服务流程、服务评价与持续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各类全日制养老机构对老年人提供的精神慰藉服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院等其 他非全日制形式的养老组织可参考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30446.1-2018 心理咨询服务 第 1 部分:基本术语 JGJ 450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MZ/T 064 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MZ/T 169-2021 养老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精神慰藉 psychological consolation 对孤独、恐惧、抑郁、焦虑情绪和睡眠障碍等精神情绪障碍的调整、心理创伤的处理、健康心态的 促进、人际沟通和社会适应性的咨询、辅导及治疗。 3.2 环境适应 environmental adaptation 在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初期,服务人员通过引导、介绍等形式,协助老年人熟悉周边的相关人员、 住宿环境、设施环境、服务环境、自然环境,使其尽快融入其中的过程。 3.3 情绪疏导 emotional counseling 通过语言沟通对老年人自我认知等不良情绪进行干预和引导,以达到其改善自我情绪状态与人际关 1 DB36/T 1581—2022 系的目的。 3.4 心理咨询 psychological counseling 由具有行业或主管部门认定资格的专业人员,运用心理学理论和技术,通过语言与非语言交流,给 予个人或群体帮助、启发和教育,使其改变认识、情感、态度和行为,解决其在生活、学习、工作等方 面出现的问题,促进其人格的发展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改善的活动。 [引自GB/T 30446.1-2018,定义2.1] 3.5 危机干预 crisis intervention 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个体进行心理帮助或支持的过程。 3.6 相关第三方 relevant third party 为老年人提供监护或委托代理责任的个人或组织,如亲属、村(居)委会、老年人原单位等。 4 基本原则 4.1 自愿原则 服务开展前应遵循老年人自愿选择或监护人选择是否接受服务,不得强迫老年人接受相关的服务。 4.2 保密原则 未经老年人本人及监护人允许不得泄露任何与老年人的谈话内容、相关记录等信息给个人或机构。 因工作交流、科学研究等原因确需引用服务案例时,应对其进行技术处理。 4.3 科学原则 服务开展过程中应遵循相关理论和原则,由接受过专业培训且具备相关专业资格的工作人员在特定 场所运用专业技术与方法开展服务。 4.4 尊重原则 服务过程中应尊重老年人的态度、观点、立场、言行等,尊重老年人的民族、文化及信仰的差异, 维护老年人的人格尊严等。 5 基本要求 5.1 人员要求 应根据养老机构类型或床位数及入住老年人数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精神慰藉工作人员, 数量配备要求见表 1。 5.1.2 提供精神慰藉的心理医师、心理咨询师、老年社会工作者等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有相 应资质和能力。 5.1.1 2 DB36/T 1581—2022 其他工作人员应每年至少接受一次精神慰藉方面的业务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能及 时了解老年人心理、精神需求并掌握沟通技巧及应急处置相关知识,具备一定的精神慰藉服务能力。 5.1.4 应招募有心理学专业相关背景的志愿者,定期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服务,并建立志愿者招募 计划、登记管理、综合考评制度。 5.1.3 表1 精神慰藉工作人员数量配备表 机构类型 全日制 已获机构评级 等级/床位数 人员配备数量 五级 每 100 名老人至少配备 1 名 四级、三级 每 200 名老人至少配备 1 名 养老机 二级、一级 至少配备 1 名 构 床位 200 张及以上 每 200 张床位至少配备 1 名 未获机构评级 非全日制养老机构 床位 200 张以下 / 至少配备 1 名 5.2 环境与设施设备要求 机构开展精神慰藉服务应设置具有保密功能的场所或独立区域并符合 JGJ 450 及 MZ/T 169-2021 中 4.4 条的规定。 5.2.2 室内的布置应安全、安静、整洁、温馨、舒适,采光和通风良好,温湿度适宜。 5.2.3 应配备必要的适老化设施设备与用品。 5.2.4 室内空气应符合 GB/T 18883 的规定,室内噪音应符合 GB 3096-2008 中 5.1 条 0 类规定。 5.2.1 6 服务内容与要求 6.1 环境适应 应了解老年人的生活习惯、作息规律、爱好、特长、家庭及文化背景等,根据老年人宗教信仰、 民族习惯和个人意愿帮助老年人适应入住新环境。 6.1.2 应帮助新入住老年人熟悉机构的住宿环境、设施环境、服务环境、自然环境。 6.1.3 协助老年人熟悉相关人员,积极引导老年人培养良好的新的人际关系,融入集体生活。 6.1.4 应鼓励老年人参加机构组织的闲暇活动等,尽快适应机构生活。 6.1.5 应帮助老年人主动安排自己的生活,让老年人身心活跃起来。 6.1.1 6.2 情感沟通 应尊重老年人,适时与老年人进行交流,消除各种心理负担。 6.2.2 应采取适当的语言与非语言技巧与老年人沟通,不应用指责、批判性语言打断、阻止或扭转老 年人的交谈内容,态度真诚,耐心倾听,保持正常社交距离。 6.2.3 应根据每次交流情况及时掌握老年人的心理或精神变化,发现异常及时处置并告知相关第三方, 做好记录。 6.2.4 入住适应期内,工作人员应至少与老年人进行一次沟通交流,后期可视老年人实际情况进行定 期或不定期沟通交流。 6.2.5 可组织开展适宜的文化娱乐活动,促进老年人与他人之间的沟通交流。 6.2.1 6.3 情绪疏导 3 DB36/T 1581—2022 应调动老年人主观能动性,引导其改变负面情绪,消除孤独和隔离感,帮助老年人建立对生活 的积极态度。 6.3.2 应选择适宜的时间和环境,采取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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