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100 CCS C 50 DB32 江 苏 省 地 方 标 准 DB32/T 3761.36—202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 36 部分:重症监护室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COVID-2019 prevention and control Part 36: Intensive care unit 2021-12-09 发布 2022-01-09 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2/T 3761.36—2021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1 5 防控措施 ............................................................................ 2 I DB32/3761.36—2021 前 言 DB32/T 376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目前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医疗机构; ——第2部分:学校; ——第3部分:农贸市场; ——第4部分:工业企业; ——第5部分:社区; ——第6部分:公共场所; ——第7部分:餐饮服务机构; ——第8部分:养老机构; ——第9部分: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 ——第10部分:公共厕所; ——第11部分:大型活动场所; ——第12部分:临时观察和隔离场所; ——第13部分:公共浴室; ——第14部分:影剧院; ——第15部分:城市轨道交通; ——第16部分:考场; ——第17部分:建筑工地; ——第18部分:殡葬服务机构; ——第19部分:远洋船舶; ——第20部分: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第21部分:环卫工人; ——第22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 ——第23部分:放射诊断工作场所; ——第24部分:口腔疾病治疗; ——第25部分:公共汽电车; ——第26部分:入境人员转运车辆; ——第27部分:阳性物品污染场所; ——第28部分:方舱式应急CT防护要求; ——第29部分:封闭和封控区域; ——第30部分:高风险人员转运; ——第31部分:核酸采样点; ——第32部分:无疫小区建设; ——第33部分:港口口岸; ——第34部分:发热门诊; ——第35部分:医院手术室; ——第36部分:重症监护室; ——第37部分:血液净化中心; II DB32/3761.36—2021 ——第38部分:消化内镜中心; ——第39部分:超声医学工作场所; ——第40部分:新冠医疗废物管理; ——第41部分:预防接种单位; ——第42部分:运输机场; ——第43部分:客运航班; ——第44部分:货运航班; ——第45部分:核酸检测信息系统; ——第46部分:苏康码服务接口; ——第47部分:苏康码赋码转码管理; ——第48部分:人员密集型场所快速调查和处置; ——第49部分:流行病学调查; ——第50部分:德尔塔等变异株密切接触者判定; ——第51部分:人群监测。 本文件为 DB32/T 3761 的第35部分。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医科大学、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徐佳南、杨丹丹、徐承平、韩磊、朱宝立、夏彦凯。 III DB32/3761.36—202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第 36 部分:重症监护室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重症监护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基本要求和防控措施。 本文件适用于重症监护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间的防控与管理,其它传染病流行适用时也 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重症监护室 intensivecareunit 医院中专门收治危重病症并给予精心监测和精确治疗的单元。 3.2 消毒 disinfect 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3 终末消毒 terminal sterilization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离开有关场所后进行的彻底的消毒处理。 4 基本要求 4.1 组织管理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由重症监护室主要负责人牵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防控工 作组织体系,组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落实专(兼)职人员负责疫情防控工作。 4.2 方案制定 重症监护室应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 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4.3 物资保障 1 DB32/3761.36—2021 重症监护室应根据日常工作量,足量保障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必须的物资,加强防 护用品、消毒药械、医疗设备和药品等疫情应对物资准备。 4.4 人员培训 依据不同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 方法与技能,以及重型监护室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并适时开展应急演练。 5 防控措施 5.1 工作人员管理 5.1.1 健康管理 5.1.1.1 动态掌握重症监护室全体工作人员(医生、护士、保洁、会诊人员等)外出去向、返回驻地 时间、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对于有发热、咽痛、咳嗽、腹泻等症状或近期(尤其是 14 天内)到外地、 从外地回连或有外地、疑似及确诊人员接触史的人员按照规定排查或隔离。 5.1.1.2 所有相关工作人员应完成新冠肺炎疫苗全程接种,并定期参加医院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筛 查:一般 1 周 1 次,疫情严峻时可调整为每隔 48 小时 1 次。 5.1.1.3 疫情期间工作人员应减少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时 第一时间上报,排除新冠肺炎后视情况参加工作。 5.1.1.4 重症监护室应建立所有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制度,如有体温异常等症状立即脱离工作环境, 视情况予以医学干预,采取隔离措施。 5.1.2 安全防护 5.1.2.1 对所有工作人员(医生、护士、保洁、会诊人员等)开展培训与演练,使其熟练掌握新冠病 毒防控知识和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方法,以及重症监护室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等内容,提高其对疫情防 控的重视度。 5.1.2.2 按照防护级别为工作人员配备一次性医用帽子、一次性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N95)、 护目镜、一次性隔离衣、乳胶手套、一次性鞋套等,必要时配备一次性防护服、全面型呼吸防护器。工 作中按照防护用品穿脱流程规范执行防护用品穿脱。 5.1.2.3 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及时更换。为患者进行吸痰、气管插管等可 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操作人员须穿工作服、外加隔离衣、戴一次性帽子、医用防护口罩、戴防护眼罩 或防护面屏、乳胶手套、工作鞋,若为隔离间患者,则至少采取二级防护。 5.1.2.4 陪同患者离开病房进行影像学等相关辅助检查或其他诊疗项目的工作人员,采取一级防护; 若患者需要会诊,工作人员应告知各参加会诊医生及其他参加诊疗的医务人员按照所需防护级别做好个 人防护。 5.1.2.5 进入生活区吃饭、喝水、上卫生间等须脱去防护用品,注意脱防护用品时勿触碰污染面,一 次性使用的防护用品应放置在医疗垃圾袋内密闭回收,复用的防护用品尤其注意污染面与清洁面放置环 节,并规范再次穿戴的安全流程,避免交叉感染。 5.1.2.6 严格按照 WS/T 313 有关要求,牢记“二前三后”(接触患者前、进行无菌操作前,接触患者 后、体液暴露后、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后)手卫生指征,正确、规范做好手卫生。根据临床操作的类型选 择洗手、手卫生消毒、外科手消毒、戴清洁手套或戴无菌手套,下班前严格消毒。 2 DB32/3761.36—2021 5.1.3 工作制度 5.1.3.1 工作人员之间见面交流时均应戴好口罩。更衣、休息、就餐时不聚集,少交谈;根据情况可 考虑轮流更衣、休息、就餐,减少交叉感染。 5.1.3.2 工作期间医务人员除非工作需要,禁止串科室、诊室、病房等;疫情期间内暂停全员交班制 度,宜采用电话、网络等形式交接患者病情。 5.1.3.3 工作人员待岗期间以居家为主,尽量不出门不聚会不串门,勤洗手戴口罩,保重好身体,随 时待命上岗,做好自己和家人的防护并做好自我管理工作,接触新冠肺炎疫区人员、确诊病人及疑似病 人要及时报备并予以隔离观察。 5.1.3.4 医务人员若发生疑似新冠患者职业暴露(黏膜、皮肤等),应及时上报;按照医院有关要求 到指定休整区隔离观察至少 14 天,隔离期间每天监测体温 2 次及观察呼吸道症状,随时上报。 5.2 患者管理 5.2.1 疫情期间原则取消探视,若必须探视,需对探视人员查验行程码、健康码(苏康码)和核酸检 测记录,探视记录保存在患者病历中,并为探视人员提供防护用品,严禁患有呼吸道感染性疾病的探视 者探视。隔离间患者禁止探视。 5.2.2 医护人员对患者进行手卫生宣教。患者病情允许,应指导患者佩戴外科口罩并遵守呼吸卫生(咳 嗽)礼仪。病情允许,患者需持续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每天更换。 5.2.3 在日常的诊疗护理过程中,加强对住院患者的病情观察,及时发现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 生命体征变化。对无明确诱因的发热、提示可能罹患传染病的患者,或者虽无发热症状、但呼吸道等症 状明显、罹患传染病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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