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00 ICS C50 DB32 江 苏 省 地 方 标 准 DB32/T 3761.38—202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 38 部分:消化内镜中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COVID-2019 prevention and control Part 38:Digestive endoscopy center 2022-01-09 实施 2021-12-09 发布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2/3761.38—2021 目 次 前 言 ............................................................................... 2 1 范围 ...............................................................................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4 3 术语和定义 ......................................................................... 4 4 基本要求 ........................................................................... 5 5 防控措施 ........................................................................... 6 1 DB32/3761.38—2021 前 言 DB32/T 376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目前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医疗机构; ——第2部分:学校; ——第3部分:农贸市场; ——第4部分:工业企业; ——第5部分:社区; ——第6部分:公共场所; ——第7部分:餐饮服务机构; ——第8部分:养老机构; ——第9部分: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 ——第10部分:公共厕所; ——第11部分:大型活动场所; ——第12部分:临时观察和隔离场所; ——第13部分:公共浴室; ——第14部分:影剧院; ——第15部分:城市轨道交通; ——第16部分:考场; ——第17部分:建筑工地; ——第18部分:殡葬服务机构; ——第19部分:远洋船舶; ——第20部分: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第21部分:环卫工人; ——第22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 ——第23部分:放射诊断工作场所; ——第24部分:口腔疾病治疗; ——第25部分:公共汽电车; ——第26部分:入境人员转运车辆; ——第27部分:阳性物品污染场所; ——第28部分:方舱式应急CT防护要求; ——第29部分:封闭和封控区域; ——第30部分:高风险人员转运; ——第31部分:核酸采样点; ——第32部分:无疫小区建设; ——第33部分:港口口岸; ——第34部分:发热门诊; ——第35部分:医院手术室; ——第36部分:重症监护室; 2 DB32/3761.38—2021 ——第37部分:血液净化中心; ——第38部分:消化内镜中心; ——第39部分:超声医学工作场所; ——第40部分:新冠医疗废物管理; ——第41部分:预防接种单位; ——第42部分:运输机场; ——第43部分:客运航班; ——第44部分:货运航班; ——第45部分:核酸检测信息系统; ——第46部分:苏康码服务接口; ——第47部分:苏康码赋码转码管理; ——第48部分:人员密集型场所快速调查和处置; ——第49部分:流行病学调查; ——第50部分:德尔塔等变异株密切接触者判定; ——第51部分:人群监测。 本文件为DB32/T 3761 的第38部分。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医科大学、江苏省疾 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窦建瑞、周信、沈欢喜、刘洋、宋仙平、徐佳南、朱宝立。 3 DB32/T 3761.38—202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 38 部分:消化内镜中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消化内镜中心的基本要求和防控措施。 本文件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消化内镜中心的防控与管理,其它传染病流行适用时 也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19082 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GB 19083 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 GB 30689 内镜自动清洗消毒机卫生要求 GB/T 38497 内镜消毒效果评价方法 WS 507 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WS/T 367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WS/T 774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现场消毒评价标准 YY 0469 医用外科口罩 YY/T 0969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DB32/T 3761.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1部分:医疗机构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与使用技术指引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 情联防联控机制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形势下消化内镜中心清洗消毒建议方案 中华医学会消化内镜学分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消化内镜中心 Digestive endoscopy center 医疗机构或健康管理机构开展消化内镜检查和治疗的科室,又称为内窥镜科或内镜室,一般应设立 操作区、候诊室(区)、清洗消毒室(区)、麻醉恢复区、教学区及其他。 3.2 医院感染 Hospital Infection 住院病人或来医院检查的患者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 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者入院时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 4 DB32/T 3761.38—2021 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简称“院感”。 3.3 苏康码 personal health information code of Jiangsu;SKM 江苏省与居民身份网络可信凭证绑定,表达用户授权他人或组织临时访问特定个人健康信息的一串 数字或字母的序列。通常使用二维条码作为其存贮媒体。以申报对象的健康数据为基础,结合相关数据 比对后动态生成个人电子健康二维码,按红、黄、绿三色标识,分别代表高、中、低风险人群。 3.4 消毒 disinfect 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5 终末消毒 Terminal sterilization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离开有关场所后进行的彻底的消毒处理。 4 基本要求 4.1 组织管理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由消化内镜中心工作主要负责人牵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 防控工作组织体系,组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落实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疫情防控工作。 4.2 方案制定 消化内镜中心应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 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4.3 物资保障 保障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必须的经费和物资,加强防护用品、消毒药械、医疗器械 等疫情应对物资准备。 4.4 疫情处置 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时,应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处置 工作。 5 防控措施 5.1 常态化防控 5.1.1 分区管理 应将内镜中心划分为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实行分区管理并设置相关标识。严格控制医务 人员和患者流向,防止交叉感染。 5.1.2 工作人员 5 DB32/T 3761.38—2021 5.1.2.1 按照DB32/T 3761.1对内镜中心工作人员开展各种形式培训,使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新型冠 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5.1.2.2 工作人员应完成全程疫苗接种。每日体温监测,核验苏康码(须为绿码)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8h内),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 就医。 5.1.3 个人防护 5.1.3.1 内镜中心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穿脱流程穿脱个人防护装备,严格执行手卫生,禁止穿戴个人防 护装备进入消化内镜中心诊疗区以外的场所及生活区,以避免医疗机构和健康管理机构感染发生的风 险。 5.1.3.2 登记预约窗口工作人员可采取一般防护。防护要求为穿工作服、戴医用外科口罩、工作帽。 5.1.3.3 洗消人员穿工作服、戴医用外科口罩、工作帽,加穿一次性防渗透隔离衣、乳胶手套、鞋套(靴 套)。 5.1.3.4 当就诊人员无流行病学接触史及发热等相关症状,在消化内镜中心进行诊疗的医务人员可采取 一级防护: a) 操作者防护要求为穿一次性防渗透隔离衣(内穿工作服),戴医用防护口罩(N95)、工作帽、护 目镜或防护面罩、乳胶手套,穿靴套(鞋套)。麻醉师参照操作者防护要求执行。必要时加强防护措施, 严格执行手卫生。 b) 其他辅助人员防护要求为穿工作服,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N95)、工作帽、乳胶手套, 穿鞋套。 5.1.4 清洁消毒 5.1.4.1 环境消毒。诊疗结束后,诊疗区域应使用含氯消毒剂 1000 mg/L ~ 2000 mg/L 进行桌面、墙 面和地面消毒,所有可能接触物品(包括内镜主机、操作台、监护仪、电外科工作站等)表面使用含氯 消毒剂或75%乙醇擦拭,保持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诊疗间空气交换采用全程新风开放,并使用 自动空气消毒机或紫外线消毒30分钟以上。 5.1.4.2 内镜及诊疗附件管理和消毒。内镜诊疗结束后不在床旁进行预处理(防止气溶胶在空气中过多 暴露),内镜及可重复使用附件应放入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并密封,专人转运至洗消间。内镜及诊疗附 件消毒按照WS 507的要求,如使用自动消毒机,应符合GB 30689要求。清洗槽、漂洗槽或全自动清洗消 毒机等排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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