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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60.40 B 91 DB34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4/T 3663—2020 植保无人飞机农田施药作业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pesticide application for plant protection unmanned aerial vehicle 文稿版次选择 2020 - 08 - 03 发布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 09 - 03 实施 发 布 DB34/T 3663—202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农业大学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农业大学、安徽省植物保护总站、巢湖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广州极飞科技 有限公司、凤台县植保植检站、定远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县植保植检站、长丰县农技推广中心、临 泉县关庙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安徽舒州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全丰航空植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 春之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好宜谷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操海群、潘月敏、廖敏、袁松、张启勇、周维平、黄超、陈莉、郑兆阳、彭斌、 林墩、蔡广成、高矿、雍其安、高全、檀根甲、肖金京、张承启、朱永玲、薛立辉、褚成彬、葛义学、 王天勇、薛泓、仲继田。 I DB34/T 3663—2020 植保无人飞机农田施药作业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植保无人飞机农田施药作业的总体要求、作业人员、选用要求、药剂选择与使用要求、 施药作业参数、作业要求、维护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及紧急事故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空机质量不大于 116 Kg,最大起飞质量不超过 150 Kg 的自主飞行植保无人飞机进 行农田植保作业、药剂选用与配制时使用,其它类型植保无人飞机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321(所有部分)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10395.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 安全技术要求 第6部分:植物保护机械 GB/T 19378 农药剂型名称及代码 GB/T 20084 植物保护机械 词汇 JB/T 9781 喷雾机(器) 喷射部件 MH/T 0017 农业航空技术术语 NY/T 1276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 NY/T 3213 植保无人飞机 质量评价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20084、GB/T 19378、MH/T 0017、NY/T 3213 界定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总体要求 4.1 植保无人飞机作业飞行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施药作业参数应结合无人飞机参数、作 业目标、作业模式等相关条件进行设置。 4.2 作业前应了解气候因素、周边作物种植、养殖、障碍物及其它可能影响植保作业的情况,避免产 生药害、碰撞事故及次生灾害。 5 作业人员 5.1 植保无人飞机作业时需配有无人飞机驾驶员以及具备植保专业知识的配药员、安全员等相关辅助 作业人员 2 名以上。 5.2 植保无人飞机驾驶员和辅助作业人员的行为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要求。 1 DB34/T 3663—2020 6 选用要求 6.1 植保无人飞机的质量需符合 NY/T 3213 的要求。 6.2 植保无人飞机需具有飞行信息存储系统(包括:身份信息、位置坐标、飞行速度、飞行高度等), 远程监管系统(监测飞行参数、喷雾参数、安全监控)、高可靠性的飞行控制系统、精准的定位系统、 以及自动避障功能、报警装置(出现超过规定的作业距离、高度、速度,偏离航线、燃油(或动力电池) 即将耗尽、药液耗尽等情况时应有报警声讯)。 6.3 雾化头(压力式喷头、转盘离心式喷头等)要求雾谱范围窄,喷头的额定喷雾量参照 JB/T 9781 的要求,偏差应 ≤ 5%。 6.4 大面积连续作业的区域,推荐选用自主飞行植保无人飞机;对于丘陵、山地作业区域,可选择具 有手动作业模式的自主飞行植保无人飞机。具体操作模式需按实际情况选择。 7 药剂选择与使用要求 7.1 农药有效成分需遵循活性高,具有内吸传导性和环境友好的基本原则,且选用的农药应符合 NY/T 1276 和 GB/T 8321 的规定,是符合超低容量喷雾的合格产品。 7.2 飞防药剂可选用适合超低量喷雾的农药剂型,如水乳剂、微乳剂、可溶液剂等。 7.3 飞防助剂应具有防漂移、抗蒸发、增加黏附和渗透吸收作用。 7.4 根据作业区作物生长情况及病虫害发生情况,按照农药使用说明或咨询当地农业植保部门,确定 药种、药量以及配药标准;尚未进行过大面积飞防喷施的农药,在大面积作业前需进行 10 亩以下的小 面积飞防作业质量评估。 7.5 药剂的配制需符合二次稀释法操作要求。 7.6 配药人员应在穿戴防护设备齐全的前提下在开阔空间进行配药,禁止在密闭空间、下风向等情况 下进行配药。 8 施药作业参数 2 8.1 施药量:根据作业目标,单位面积的平均施药量不得高于使用药剂的标称用量,且每 667 m 喷雾 药液量应不低于 1.0 L。 8.2 喷施幅宽:在满足均匀施药的条件下根据无人飞机参数、田块形状及作物类型进行设置,有效喷 幅应不低于 4~5 m。 8.3 飞行高度:需结合药物特点、施药对象及周围环境进行设置,原则上以距离作物顶端 2 m 左右为 宜,最高不超过 3 m,对于药液漂移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的或者待作业植物有特殊要求的,飞行高度应 该酌情调整。 8.4 飞行速度:需根据不同防治对象以及喷施幅宽、施药量等要求进行设置,一般设置 3.0~6.0 m/s 匀速飞行,在具体选定参数时需考虑地形、作物实际情况。 8.5 飞行路线:需结合田块地理条件、喷施幅宽和单位面积施液量进行设置,以保证喷洒均匀性,无 漏喷、重喷现象。 2 8.6 喷施效率:需根据单位面积施药量要求和飞行速度进行设置,但药液的雾滴量应不低于 15 个/cm 。 9 作业要求 9.1 2 作业前工作要求 DB34/T 3663—2020 9.1.1 需了解待作业田块是否存在禁飞区等法律法规禁止或敏感区域,必要时需要向国家相关部门进 行申报、申请或者备案。 9.1.2 需检查作业区域周边是否存在障碍物、敏感作物以及蜜蜂、鱼、虾等养殖牲畜,设置安全间隔 距离,避免产生漂移药害。 9.1.3 需取得待作业田块周围气象参数等情况,无法满足作业时,应取消或者调整作业时间。 9.1.4 需根据田块地理条件、周边植物分布、环境要求、药剂使用要求等规划合理的作业方案,对于 需划分不同小块作业的区域,需针对每个小块单独输出作业方案和作业顺序。 9.1.5 需充分识别安全风险并做好紧急情况的处理预案,预案包括紧急事故的处理及上报程序、农药 泄露的不良影响处理、飞机失控及坠落的紧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9.1.6 应检查无人飞机状态,包括无人飞机各零部件和组件状况,紧固件及其它链接部件连接状态, 必要的燃油或者电池储备情况,通信设备功能是否正常等,如发现异常,应排除异常后才能实施作业。 9.1.7 应对田块周边人员进行清场,并放置作业警示牌;除无人飞机驾驶员和辅助作业人员外,其他 人员应距离单旋翼植保无人飞机 15 m 以上安全距离,距离多旋翼植保无人飞机 10 m 以上安全距离。 9.1.8 需根据喷施条件,完成飞行高度、速度、喷幅、喷雾流量等参数的确认。 9.1.9 需对植保无人飞机驾驶员及辅助人员进行确认,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包括作业人员站在上风 位及背对太阳或佩戴防眩光护目镜,穿戴专业服装、口罩、手套、安全帽等。 9.1.10 作业现场物资储备需要满足厂家规定,特别是电池、农药等可能由于高温、高压发生异常的物 资,需做好相应的防护。 9.2 作业中工作要求 9.2.1 作业人员应与无人飞机之间保持 10 m 以上安全距离,且禁止进行与飞防作业无关的事项。 9.2.2 多机群协同作业过程中,相邻无人飞机之间需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9.2.3 需检查无人飞机参数设置与预定计划是否相符,作业田块周边植被分布、障碍物、人员等安全 影响因素是否出现异常,如出现异常,需及时做好相应处置方可作业。 9.2.4 需及时关注作业田块环境因素变化:风速、风向、光强、温湿度等条件发生变化;遥控器或其 他控制终端接收到的无人飞机反馈信号:包括但不限于电池电量、飞行路线、姿态、飞行高度、速度、 药液量等。如有异常需根据变化及时调整或者终止作业。 9.2.5 需更换电池或者加注燃料和药剂等,需严格按照厂家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9.2.6 作业过程中如需临时中止,应切断动力电源,避免意外启动。 9.3 作业后工作要求 9.3.1 应结合作业前设置参数、作业过程中变化内容及时记录作业状况(参见附录 A),并由供需双 方签字后归档留存。 9.3.2 需通知业主,并解禁飞行要求划定的警示区域。对于施药有防护和隔离要求的,应在施药地块 周围做好警示标志,并说明禁止进入的对象及相应的隔离时间。 9.3.3 完成无人飞机及相应附属设备清洗和整理后,无人飞机驾驶员及辅助作业人员应及时更换工作 服,清洗裸露部位,并漱口,对手套、口罩等应做好回收和无害化处理。 9.3.4 应对残留药液、农药包装容器等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物料进行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以 免造成环境和土地的污染。 9.3.5 需及时关注作业田块及周围田块生物学变化,如效果出现异常或不满足要求应协助做好补救措 施。 10 维护要求 3 DB34/T 3663—2020 10.1 使用前对无人飞机机臂、螺旋桨、机身及起落架、电池及电子元器件、雷达系统、喷洒系统等设 备进行检查和修正。 10.2 植保无人飞机使用后,应进行装备整理: ——植保无人飞机以及通讯设备、遥控器、风速仪、充电器等相关附件的整理与归类保存; ——收集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清洁与检查: ——排净药液箱内的残留药剂,清洗喷头、滤网等配套器具,运动部件涂防锈油和润滑油,并检查 机身与线路状况,及时更换有裂痕或破损固件、电池充电与存放: ——应避免锂聚合物电池满电状态下存放超过 7 d,满电未使用的情况下,应在 3 d 内进行放电; ——若长期不使用应按使用说明书推荐电压值进行存放,并每个月进行一次充放电循环; ——每次使用应在电池外表面进行标记,掌握电池寿命、无人飞机贮存。 10.3 定期连接软件以对固件进行升级,以保证固件版本最新,使植保无人飞机在工作时处于最佳状态。 11 安全注意事项及紧急事故处理 11.1 植保无人飞机的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 GB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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