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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5 ICS 01.040.03 A 00 福 建 省 地 方 标 准 DB35/T 1904—2020 “模范职工之家”评定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evaluation of " The model of the worker's home " 2020 - 04 - 28 发布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 07 - 28 实施 发 布 DB35/T 1904—2020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评定原则 .......................................................................... 1 4 评定内容 .......................................................................... 1 5 评定程序 .......................................................................... 2 6 评定要求 .......................................................................... 2 7 监督管理 .......................................................................... 3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企业“模范职工之家”考核验收评分表 .............................. 4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机关事业单位“模范职工之家”考核验收评分表 ...................... 7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区域性行业性“模范职工之家”考核验收评分表 ..................... 10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模范职工小家”考核验收评分表 ................................. 13 I DB35/T 1904—202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福建省总工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文清、张彩珍、吴作右、邓银行、张文祥、王德红、陈昕、王彬彬、林美如、 张毅瑜、李雅萍。 II DB35/T 1904—2020 “模范职工之家”评定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模范职工之家”的评定原则、评定内容、评定程序、评定要求、监督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村(社区)、 县级及以下区域性、行业性等基层工会“模范职工之家”的评定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5/T 1903—2020 “模范职工之家”建设规范 《关于印发<精神文明创建评先审核中行使“一票否决”的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闽文明 委〔2015〕5号) 《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会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实施细则〉的通知》 (闽工办〔2010〕 28号) 《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卫妇发(1993)第11号) 3 评定原则 “模范职工之家”评定工作应遵循分级负责、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全面准确的原则。 4 评定内容 4.1 总要求 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大局、坚持职工主体、坚持改革创新和新时期工会工作任务,突出“模 范职工之家”建设工作重点与实质性内容,从政治、组织、制度、服务、基础建设和满意测评等方面规 定福建省“模范职工之家”的考核评定指标。 4.2 评定指标 4.2.1 企业“模范职工之家” 企业“模范职工之家”评定按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服务建设、基础建设、满意测评、 加分项目7个项目,设置38项评定指标(见附录A)。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4.2.2 机关事业单位“模范职工之家” 机关事业单位“模范职工之家”评定按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服务建设、基础建设、满 意测评、加分项目7个项目,设置31项评定指标(见附录B)。 1 DB35/T 1904—2020 4.2.3 区域性、行业性“模范职工之家” 区域性、行业性“模范职工之家”评定按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服务建设、基础建设、 满意测评、加分项目7个项目,设置30项评定指标(见附录C)。 4.2.4 “模范职工小家” “模范职工小家”评定按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服务建设、满意测评、加分项5个项目,设置14项 评定指标(见附录D)。 4.3 负面清单 4.3.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应评为各层级“模范职工之家”: a) 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等工会组织机构和工会班子不健全,未按规定换 届; b) 未落实“双亮”; c) 未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d) 未建立工会经费账户,行政未依法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包括基层工会留成部分); e) 近三年内发生拖欠职工工资、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群体性劳动争议事件; f) 存在《精神文明创建评先审核中行使“一票否决”的实施细则(修订版)》所界定的“一票否 决”事项。 4.3.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应评为省级“模范职工之家”: a) 未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企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b) 未建立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制度或会员对建家工作满意率低于 90%。 注:以上负面清单事项在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中以*标注。 5 评定程序 “模范职工之家”评定程序如下: a) 申报:由本级基层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通过会员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征求会员群众意 见,并征得同级党组织同意,单位设有纪检监察部门的,还应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在本 单位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即可向上级工会申报; b) 创建:依照 DB35/T 1903 的要求创建; c) 考核:上级工会组织负责考核验收; d) 评定:省、市、县三级工会分别负责本级“模范职工之家”的评定工作; e) 表彰:按各层级工会相关要求执行。 6 评定要求 6.1 省、市、县工会分别制定实施本级“模范职工之家”考核验收评分表和标准: a) 省级工会:制定省级“模范职工之家”考核验收评分表和标准,设定全国和省级“模范职工之 家”考评分最低控制线,全国和省级分别不低于 95 分和 90 分(含加分); b) 市、县两级工会:参照省级“模范职工之家”制定本层级考核评分表和标准,拟推荐申报全国 和省级“模范职工之家”的按照全国和省级评分表和标准进行考核验收。 6.2 上级工会实施考核前可依本标准制定更具体的评分细则,考核可委托下一级工会进行。 6.3 加分的分数计入考核验收总分。 2 DB35/T 1904—2020 6.4 工会工作有创新、有亮点,且成效明显的,给予一定加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7 监督管理 7.1 动态管理 7.1.1 a) b) c) d) 7.1.2 7.1.3 a) b) 各层级“模范职工之家”的授予机关,原则上每 3 年应对获得称号的单位进行一次复查验收: 复查合格的确认其保持荣誉称号; 复查发现其工作不符合荣誉标准的应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整改期限不超过 3 个月; 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应撤销其荣誉称号; 被撤销荣誉称号单位的奖牌由授予机关作收回处理。 获得荣誉后,发现“负面清单”中列举的事项,予以撤销荣誉称号。 改制企业“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归属分为以下五种类型(改制的机关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改制后,工会组织体制变化不大、经复查验收符合条件的确认其保留荣誉称号; 改制后,原工会组织不存在,形成两个或两个以上新的企业工会组织,原荣誉称号撤销,重新 创建; c) 已获荣誉称号的企业兼并其他企业,或者与同等级荣誉称号的企业合并形成新的企业,经复查 验收符合条件的确认其保留荣誉称号; d) 已获荣誉称号的企业与其他企业联合组成企业集团,该企业以子公司形式存在,原工会组织体 制和领导班子变化不大,经复查验收符合条件的确认其保留荣誉称号; e) 已获荣誉称号的企业被其他企业兼并或破产倒闭,不再复验,撤销荣誉称号。 7.2 监督检查 7.2.1 考评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 7.2.2 基层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应建立健全工会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制度,依据《福建省工会 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实施细则》开展工会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工作。 3 AA DB35/T 1904—2020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企业“模范职工之家”考核验收评分表 企业“模范职工之家”考核验收评分表见表A.1。 表A.1 企业“模范职工之家”考核验收评分表 项目 序号 内容 标准分 自评分 考核分 备注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 1 3 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 保工会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认真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 政 党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职工思想 治 2 3 政治工作,强化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切 建 实承担起团结引导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 设 治责任。 (15 分) 推动完善“党建带工建”工作机制,定期研 3 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工作 3 制度健全。 推动“模范职工之家”建设工作纳入党的建 4 设整体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 3 考核。 推动职工之家与党员之家阵地共建、资源共 5 3 享。 依法规范建立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6 女职工委员会,按时换届,依法依规配备工 3 会主席、副主席等领导班子成员。 组 7 工会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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