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120.01 A 00 DB 37 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7/T 3742—2019 山东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评定标准 2019 - 12 - 05 发布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 01 - 05 实施 发 布 DB37/T 3742—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青岛标 益科技有限公司、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齐河县文化和旅游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鲲、张百科、贾青顺、林存瑛、官修言、吕璐、安华娟、王新新、马中骏、 颜丽、陈丹、曹燕、王晨、张彬、白岩。 I DB37/T 3742—2019 引 言 我省有着丰富的中医药健康旅游资源,市场空间和需求潜力巨大,发展前景良好。中医药健康旅游 服务得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发展迅速。目前,我省在对“山东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 的多年评定工作中,已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了系统的实施条件,在此基础上制定本标准,用标 准化的理论和方法规范“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的建设和评定,约束行业行为,推进中医药健 康旅游服务的标准化和专业化,推动旅游业多元化、全域化、国际化发展,培育优质旅游发展新动能。 II DB37/T 3742—2019 山东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评定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的基本要求、评定条件以及评定程序及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T 10001.4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4部分:运动健身符号 GB/T 10001.5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5部分:购物符号 GB/T 10001.6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6部分:医疗保健符号 GB/T 10001.9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T 15971 导游服务规范 GB 18483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T 1897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23863 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 GB 37487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GB 37488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 66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LB/T 021 旅游企业信息化服务指南 LB/T 034 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 LB/T 047 旅游休闲示范城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 DB37/T 3742—2019 3.1 中医药健康旅游 依托中医药文化及人文、自然景观资源,融合观光旅游与健康服务,集游览、度假、健康休闲康养 服务等为一体的特色鲜明的旅游服务。 3.2 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 山东省境内,依托中医药健康资源,能够提供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中医药文化内涵丰富、生态环 境优良、社会经济效益明显、旅游服务设施和管理完善、建设成绩显著、示范引领作用强,经山东省文 化和旅游厅与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批准认定的旅游场所。分为中医药生态旅 游基地、中医药人文旅游基地和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基地三种类型。 3.2.1 中医药生态旅游基地 主要依托中药资源种养基地、自然疗养景区,以中医药自然景观为主的旅游基地。 3.2.2 中医药人文旅游基地 主要依托中医药文化遗址、传统文化、中医药名人故居、中医药博物馆、中医药医疗机构、中医药 企业,以中医药人文景观为主的旅游基地。 3.2.3 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基地 主要依托提供中医药养生和保健服务的企业、康复机构、酒店、度假村、养生药膳馆等,以提供中 医药养生保健服务为主的基地。 4 基本要求 4.1 依法成立且在申报前一年内未发生过重大旅游投诉事件和安全责任事故。 4.2 应具有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规划,从事中医药养生和保健服务的基地应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资 格。 4.3 基地应以发掘中医药文化资源为依托,集合产、学、研、医的深度协作,有详细可行的中医药健 康旅游发展计划和预算。 4.4 基地建筑、设备设施、服务项目和运行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与要求。 4.5 应具有与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相匹配的人文与自然景观、场地、设施、技术、人员、资金和旅游 接待能力,交通便利,能够提供基础旅游休闲服务设施。 4.6 基地中医药资源类型应丰富,中医药文化内涵深厚;在中医药文化传播和科学知识普及等方面具 有较大意义;在观光游览和休闲度假方面具有较高的开发利用价值;有较为丰富的养心、养生、健康、 休闲度假产品和业态。 4.7 市场需求稳定,上年度接待游客 10000 人次以上,具有较大影响力。 2 DB37/T 3742—2019 4.8 旅游社会经济效益良好,上年度通过开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取得年收入不少于 200 万元人民币。 5 评定条件 5.1 资源与环境要求 5.1.1 应具有适宜开展中医药旅游的人文主题环境和生态环境。 5.1.2 中医药相关的自然景观、动植物,地域特色的中医药人文景观、文物古迹应传承有序、保护完 整,保护手段科学、措施先进。 5.1.3 应具有与中医药结合紧密、适宜旅游开发的各类中医药文化资源,包括:中医药医学文化、宗 教文化、药膳饮食文化、养生保健文化等。 5.1.4 基地建筑应能突显中医药文化和齐鲁文化的独特风格,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自然环境应符合 下列要求: a) b) c) d) e) f) g) 空气质量达到 GB 3095-2012 规定的一类标准; 噪声质量达到 GB 3096-2008 规定的 2 类标准; 地表水质量达到 GB 3838-2002 规定的 III 类以上标准,周围 2 km 范围内地表无黑臭或其他异 色异味水体; 污水排放达到 GB 8978 的规定; 土壤环境达到 GB 15618 的规定; 环境氛围优良,绿化覆盖率高,植物与景观配置得当,景观与环境美化措施多样,效果好; 游览内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不造成环境和其他公害,不破坏旅游资源 和游览环境。 5.1.5 中医药生态旅游基地的中医药种植应具有能够形成良好的视觉景观的规模与体量,具有较高的 观赏价值,能够利用中草药种植与环境营造,形成可览可游的旅游环境。 5.1.6 中医药人文旅游基地应具有一定中医药文化展示空间和开展各类文化体验活动的空间。 5.1.7 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基地应具有良好的中医理疗、未病诊疗、保健服务、休憩疗养等设施和环 境。 5.2 功能与产品要求 5.2.1 中医药特色景区与景观 5.2.1.1 基地中医药特色景区与景观应能满足以下要求: a) b) 多种形式展示中医药特色疗法和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 多形式宣传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 5.2.1.2 建有中药材种植园,提供中药农业、名贵中药材种植、田园风情生态旅游结合的养生体验和 观赏服务。 5.2.1.3 设置中草药炮制观光场所,能让游客参观中药饮片、中药汤剂、中成药、膏方等传统和现代 制作过程。 5.2.1.4 宜结合实际打造各具特色的中医药康养园区,发展特色疗养。 5.2.2 中医药旅游产品 5.2.2.1 中医药旅游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 3 DB37/T 3742—2019 a) b) c) d) e) 中医药材、中药有关的书籍及字画、中医药保健品、药膳汤料等中医药特色商品和特色餐饮; 融合地方文化和中医药特色,开发的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 推广和开展的中医药健康知识的教育和活动; 中医药主题文化旅游节庆; 与中药材种植、中医医疗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中医特色康复服务、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等相关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展览或会议。 5.2.2.2 应能融合地方文化和中医药特色,定期开发中医药健康旅游新产品。 5.2.2.3 宜同时提供标准化和个性化、长中短期相结合的中医药健康服务系列产品,满足不同游客的 差异化需求。 5.2.3 中医药体验项目与服务 5.2.3.1 应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中医处方药、推拿、针灸、艾灸、 按摩、足疗、药浴、中医理疗、温泉、日光浴、武术、美容美体等。 5.2.3.2 养生保健项目应符合中医养生保健技术操作规范,不得使用危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方法或手 段。 5.2.3.3 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人员应具有相关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 5.2.4 中医药参与性活动 基地应结合中医药知识设计具有参与性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a) 中医药传统文化类民俗表演; b) 中医药养生保健方法知识讲座; c) 各类体验活动: 1) 药品采摘、选料、加工; 2) 品赏药材; 3) 药膳的简单制作; 4) 药浴、药酒的调配和体验等。 5.3 中医药文化传播要求 5.3.1 应能将丰厚的传统中医药文化与现代中医药发展成果深度结合,让旅游者在感受数千年历史的 传统中医药文化的同时,了解到丰富、易学、实用的防病治病、养生保健的知识、方法和技术,传播中 医养生理念和人与自然和谐的中医药修心理念。 5.3.2 应能满足游客对中医养生保健、医疗康复、休闲旅游的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需求。 5.3.3 应能深入研究、挖掘、创作中医药文化艺术作品,常态化开展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传 播活动。 5.4 设施要求 5.4.1 交通设施 5.4.1.1 可进入性良好,交通设施完善,进出安全便捷,内外交通接驳顺畅。 5.4.1.2 应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且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管理完善。 5.4.1.3 应有完整顺畅的参观旅游线路和慢行系统。游步道设计与景观环境相协调,设有无障碍通道, 慢行游览系统应符合 LB/T 047 的相关要求。 4 DB37/T 3742—2019 5.4.1.4 基地内交通工具的运行线路应设计合理,与环境相协调,并保证交通安全。有条件的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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